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城管局(委)、规划局、园林绿化局、水利水务局,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管理局),厅安委办各成员单位(处室):
按照省安委会《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赣安〔2017〕9号)和住建部《关于开展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安函[2017]19号)等要求,结合我省住建系统的实际,特制定《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开展2017年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 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