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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档案归集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昌建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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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8日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南昌市城管委: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归集管理的监管,按照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全省建设工程档案归集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全省90个市、县建设局。
  2017年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为:南昌县、安义县、芦溪县、上栗县、莲花县、铅山县、玉山县、寻乌县、安远县、兴国县、吉安县、泰和县、乐安县、广昌县、宜黄县、黎川县、东乡县、樟树市建设局。
  二、检查方式
  采取由市、县自查,每年省厅随机抽查20%列为抽查对象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一)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及移交接收监管“三书一证”制度执行情况。
  (二)建设工程项目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及声像档案实施“三同步”预验收和移交接收情况。
  (三)老旧建设项目工程追收催交工作开展情况。
  (四)2016年度已经竣工备案的建设项目办理工程档案移交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本辖区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制定措施,限时整改。督促被抽查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自查、整改。
  (二)各被抽查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准备汇报材料,确定联系人,主动配合检查。
  (三)12月4日至8日,省住建厅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在全省随机抽选执法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对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工作建议,并将检查情况向全省进行通报。
  (四)检查组在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和程序进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工作,认真履行检查职责,以检查推动和促进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1月23日
  
 
 
检查组成员 检查对象 检查时间安排
第一组:
王恩江 江西省城建档案馆馆长(组长,13979102581)
吴 辉 景德镇市城建档案馆书记
张国萍 新余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张建斌 鹰潭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熊莉萍 江西省城建档案馆副研究馆员 南昌县建设局
安义县建设局
广昌县建设局
宜黄县建设局
黎川县建设局
东乡县建设局
乐安县建设局
樟树市建设局 检查时间为12月4日开始,8日结束。
 
检查组到达各被检查单位的具体时间,由各组分别提前通知。
第二组:
辛平文 南昌市城建档案馆馆长(组长,18970012989)
蒋 健 上饶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刘水莲 萍乡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刘晓文 九江市城建档案馆副馆长 吉安县建设局
泰和县建设局
寻乌县建设局
安远县建设局
兴国县建设局
第三组:
张兴灿 赣州市城建档案馆馆长(组长,13576692774)
游建峰 吉安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王秋生 宜春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蔡青萍 抚州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芦溪县建设局
上栗县建设局
莲花县建设局
铅山县建设局
玉山县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