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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扬尘检查 6000余个建筑工地“过筛”

来源:昌建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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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8月22日

记者近日获悉,省住建厅发布通报,截至7月31日,全省各地开展扬尘检查2100余次,检查建筑工地6000余个,责令4086个施工工地进行整改,对100个建筑工地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510万元。
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达305条
据悉,从6月底开始,省住建厅对全省11个设区市、22个县(市、区)住建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及项目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共抽查各类工程和项目63个,检查发现安全隐患305条,下发整改通知书33份,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9份。
通报指出,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不严格,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有的企业存在“两张皮”现象,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但未按方案施工;有的企业未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少数项目临时用电比较乱,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与专项方案不符。普遍存在高大支模、脚手架搭设与相关规范不符、临边防护不到位等现象,安全隐患较多。
大多数单位未将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在扬尘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显示,部分市县对扬尘治理重视程度不够。特别是有的县级政府及建设、城管等部门,没有真正把扬尘治理摆在防治大气污染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位置,存在扬尘防治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执法力度偏软偏弱,扬尘治理工作进展推进不力的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全省大多数建设单位未将扬尘防治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主要依靠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建设单位对扬尘防治的主体责任未得到有效落实。
对安全问题较多的工程项目责令停工整改
通报显示,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较严重或安全问题较多的11个工程项目施工和监理单位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责令停工整改。我省将于今年适时进行复查,对存在安全问题和隐患仍不整改的企业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依法从严予以处罚。
根据检查评分结果,对以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存在较多问题施工工地予以通报批评:南昌市湾里区海玥名邸项目、九江市都昌县鄱湖山庄、景德镇市综合管廊、萍乡市上栗县丽景花都、新余市新钢棚户区改造工程、鹰潭市恒泽·新天地、赣州市金湾广场、宜春市水墨江南和红林世界城、上饶市亿豪星城、吉安市吉安县日鑫沙厂、抚州市南城县东方锦城等。
省住建厅要求,要加大对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违法违规项目查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直至停工整治。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要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立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