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有关工作部署,近日,省住建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专项治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治理措施,推进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扬尘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治理,着力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等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的突出问题,形成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实现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防治制度化、规范化。到2017年底,实现以下治理目标:一是施工现场实行100%封闭管理,并应采用硬质围挡;二是施工现场设置冲水平台,安装冲水设施,出入口车辆冲洗达到100%;三是建筑垃圾及余土清运实行100%密闭运输;四是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裸露场地和土方、堆场100%覆盖或临时绿化;五是施工现场土方作业、拆除作业必须洒水、喷雾降尘;六是设区市建成区城市主干道车行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
治理内容主要包括: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监督道路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此次专项治理,将采取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依法整治,严管重罚;重点推进,完善制度;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等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