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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10月份全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昌建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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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12月7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2016年10月各地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要求
  2016年10月份,各地积极开展有关工作,不断加大保证金返还力度。截至10月底,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广西6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取消的保证金已全部退还相关企业,对此予以表扬。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要求,在2016年底前要将取消的保证金退还相关企业,同时对保留的保证金中逾期未返还及超额收取的部分,要及时返还,并按约定向建筑业企业支付逾期违约金。目前仅剩一个多月时间,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倒排时间表,制订有针对性的措施,落实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人,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到期未完成返还任务的,我部将约谈并通报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清理返还情况
  经初步统计,各地共清理出有关部门或建设单位未按时返还和超额收取(预留)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共计1787098.05万元,涉及企业24260家、项目26465个,已返还963703.05万元。其中:投标保证金214600.44万元,涉及企业8961家、项目8503个,返还173359.46万元;履约保证金673864.13万元,涉及企业4593家、项目5232个,返还557553.24万元;工程质量保证金721169.05万元,涉及企业6413家、项目6088个,返还154519.75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77464.43万元,涉及企业4293家、项目6642个,返还78270.6万元。
  各地清理出应取消的保证金共计2652737.36万元,涉及企业30287家、项目29967个,退还2218457.17万元。
  保留的4类保证金中,福建、山西、江苏3省累计返还数额较高,分别为373361.99万元、86685.6万元、84879.91万元;安徽、河北、河南3省返还保证金涉及企业最多,分别为3518家、3058家、2275家。取消的各类保证金中,贵州、天津、安徽3省(市)累计退还数额较高,分别为654943.46万元、221436.02万元、192144万元;云南、江苏、江西3省退还保证金涉及企业最多,分别为4734家、3416家、2883家。各地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情况详见附件。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数据的核查,保证数据上报的准确性。请于每月10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统计数据和基本情况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附件:2016年10月各地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统计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