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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提高服务质量减轻企业负担的若干措施

来源:昌建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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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5日

洪建发〔2016〕127号
南昌市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提高服务质量减轻企业负担的若干措施
各相关单位及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积极扶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提高服务质量、逐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改善企业发展环境,推动建筑产业结构优化,大力促进建筑行业实体经济发展,我委在目前的“南昌市建筑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委托软件公司开发了“企业证明管理系统”和“人脸识别系统”,充分用于加强我市建筑行业管理,现就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正式启用“企业证明管理系统”用于开具相关证明
1、为方便企业开具相关证明(介绍信、三无证明、无拖欠证明和诚信证明),逐步实现网络化办公,提高服务质量,减轻企业人力成本,“南昌市建筑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新开发了“企业证明管理系统”用于企业开展业务时开具相关证明。 
2、企业在“企业证明管理系统”中申请所需证明,填写相关内容,预约审核时间,待市建委审核通过后,就可以自行在系统中打印有二维码和公章的相关证明(可以扫二维码验证);不再需要到建管处来现场开具。(建管处现场开具证明的业务也会保留,企业如需要一些特殊性证明,可前来开具)
3、证明中的企业名称与系统关联自动产生,“三无证明”中建造师名字在系统中选择(建造师证书原件采用视频方式确认);请各企业及时更新系统内信息(含建造师等人员信息),否则造成无法开具相关证明,责任自负。
4、因“企业证明管理系统”均为网上操作,为保证其安全性,保障企业的权益,在“2016年《信用管理手册》复核”期间复核通过的企业自愿配备一把CA锁,用于系统登陆及开具证明等业务,CA锁由软件公司办理,设备成本费企业自理。
二、正式启“人脸识别系统”用于建筑业从业管理人员实名制考勤管理。
1、为减轻企业成本,方便企业从业人员接受实名制考勤管理,“南昌市建筑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新开发了“人脸识别系统”用于从业人员实名制考勤管理。
在昌外省外地企业可以自愿选择购置(租赁)“前端人脸识别设备”在分支机构所在地(项目所在地)或继续集中在目前指定地点(建设大厦15楼)接受实名制考勤管理。
2、如企业选择购置(租赁)“前端人脸识别设备”,则该设备必须固定在企业分支机构所在地(项目所在地),设备一旦离开该区域则无法正常考勤。
3、“2016年《信用管理手册》复核”期间,所有在昌外省外地企业分支机构管理人员及其在建项目管理人员都要前来采集人脸识别信息,原来办理的“建通卡”将不再用于实名制考勤。
4、本次启用“人脸识别系统”只是改变考勤地址,其他考勤管理规定仍遵循原文件。
5、企业如需自愿购置(租赁)“前端人脸识别设备”,请自行与软件公司联系,设备成本费企业自理。
三、其他事项
1、“企业证明管理系统”和“人脸识别系统”将在“2016年《信用管理手册》复核”结束后(2016年11月16日)正式启用,我委开具的相关证明(介绍信、三无证明、无拖欠证明和诚信证明)将以“南昌市建筑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的有二维码和公章的网络版为准(特殊性证明除外)。
2、“企业证明管理系统”的CA锁和“人脸识别系统”的“前端人脸识别设备”均为企业自愿配备;
3、企业使用系统过程中如有不清楚,可咨询软件技术人员(刘工QQ号:12621476、黄工QQ号:2543773100);
4、软件公司名称:智标科技有限公司;
在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788号江信国际花园综合大楼907室。
联系人:黄工(13560293731),刘工(13719301240)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