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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可分步骤推广

来源:昌建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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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4日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确立了健全标准规范体系、优化部品部件生产等主要任务。可以说,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不仅是建造方式的一种改变,更是我国建筑行业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
所谓装配式建筑,是指将在工厂生产的部品部件在施工现场组装连接而成的建筑。这类建筑具有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污染、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工程质量等优点,有助于促进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对化解当前过剩的钢铁产能也有一定促进作用。一方面,目前我国建筑产品基本以现浇为主,可供选择的方式不多,对建造速度、产品质量和使用功能造成不小影响。另一方面,从国际上的情况来看,装配式建筑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可以大规模复制推广。
装配式建筑优点多多,但我国在推广过程中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首先,要培育市场需求。发展装备式建筑前景广阔,但工程量大,业主或开发单位主动采用装配式建筑这种方式来建造的意愿却不强烈,培育市场需求很有必要。其次,要保障市场供给。要想让装配式建筑被更广泛地采用,需要解决从行业内部的生产、构配件的供应,到充分满足需求等一系列问题。此外,除了要做好“配”的工作,还要做好“装”的事情,现场的施工人员的技能水平必须达到相应要求。
在市场供需、企业能力、施工人员操作技能等方面,目前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我们必须看到,不同企业间的管理水平不同、建筑类型不同,以住宅与包括宾馆、会议中心、体育场所在内的公共建筑为例,若采取装配式建筑形式,虽然相比传统建筑方式都能减少水泥、水、木材等的消耗,但具体表现是不一样的。这些不同,在推广装配式建筑的过程中尤其要引起重视,避免一刀切执行政策的情况在这个领域出现。
从国家有关规划看,推广装配式建筑将分重点推进区、积极推进区、鼓励推进区。具体来说,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三大城市群是重点推进地区、人口300万以上的其他城市作为积极推进地区,其余是鼓励推进地区。这一步骤提出的基本原则是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到三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基础,实乃明智之举。从规模上看,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三大城市群加在一起,建筑业总产值占一半左右。且都在东部地区,现实条件比较好,如果能够先行起步,全面推进,带动宣传装配式建筑发展,作用是非常大的。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装配式建筑将在国内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