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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全面发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

来源:昌建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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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3日

         近日,南昌市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具体举措,加快南昌创新型城市建设。
  《实施意见》从“优化创新发展重大布局、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创新创业潜能活力、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快聚集创新创业人才、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等7个方面提出了26项具体任务,结合南昌市产业发展实际,针对产业创新、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等重点难点问题,逐项强化措施、完善政策,努力扫除制约创新的障碍。
  重点打造50个省级以上众创空间
  《实施意见》明确,通过五年努力奋斗,实现全市创新驱动要素裂变效应显著,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健全,创新驱动发展环境更加优越,科技投入稳步增长,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效率大幅提升,力争南昌进入首批国家创新型城市行列。
  力争到2020年,创新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从事研发活动人员超过3万人,新增国家级创新人才和团队30个,培养专业技术人才超过60万人、青年科技英才200人以上;建设15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培育省级科技协同创新体30个,重点打造50个省级以上众创空间。
  加快建设南昌科技广场
  《实施意见》提出,南昌市将打造全省自主创新核心区,全面提升南昌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驱动能力,重点建设国家大学科技城,形成以南昌高新区为龙头,以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临空经济区为骨干,以长堎、昌东、昌南等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支撑的自主创新核心区,为申报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下坚实基础。
  此外,南昌市将加快建设南昌科技广场,按照“资源集约化、要素功能化、服务专业化、管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在南昌国家大学科技城建设科技广场,将其打造成为全省一流、在中部乃至全国有重要影响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设立南昌市“专利奖”
  《实施意见》提出,将设立南昌市“专利奖”,每两年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给予一定奖励,并进一步完善专利奖励政策,重点奖励优秀发明专利、国际(PCT)专利。
  同时,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大力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产品创新,开发完善知识产权质押、保险等金融产品,推动知识产权资本化、产业化,确保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增长20%以上;培育100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科研人员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
  按照《实施意见》,南昌市将着力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对引进的高层次技术人才,在户籍办理、住房安排、社会保障、职称评定、子女就学、配偶安置等方面优先予以保障。同时,探索采用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聘任高层次科技人才。
  科研人员可以按照规定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或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在保留人事关系期间,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允许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研人才兼职。试点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高等学校新聘工程类教师的必要条件,完善科研人员在企业与事业单位流动时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促进人才双向自由流动。
  逐步实现政府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科技项目
  《实施意见》提出,南昌市将推动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的机制,逐步实现政府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科技项目。
  同时,着力培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大力发展网上交易市场,促进线上线下技术交易协同发展,吸引国内外著名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来南昌开设分支机构,着力构建完善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同时,重点支持研究开发、技术转移、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等专业类科技服务,大力培育和发展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综合类科技服务机构。对新列入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